4月18日下午,省水利厅河湖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4月16日,2024年太湖流域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分析研判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3月30日,省河长办印发《2023年河湖长制督查考核结果的通报》(闽河办〔2024〕3号),公布2023年度河湖长制省对市督查考核得分情况,其中:南平93.2分,泉州92分,龙岩和福州各91.3分,三明和莆田各91.1分,厦门89.6分,漳州85.1分,宁德84.6分,平潭81.4分。
3月22日上午,2024年福建省幸福河湖评价报告发布暨幸福河湖交流会在泉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主任刘琳,省水利厅党组书记陈水树,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徐威,省海洋与渔业局二级巡视员石国和,省幸福河湖促进会会长刘道崎,泉州市副市长黄春辉等出席会议。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总工尤爱菊博士以及其他近200位政府部门管理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和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省水利厅、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和三明市水利局等单位联合起草的福建《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省级地方标准,于今年2月21日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今年5月2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