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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干支流总长1923公里,流经龙岩、漳州、泉州等地,流域面积1.47万平方公里,保障着全省约1/4经济总量地区的用水需求和1/5人口的饮水安全,是闽西南重要水源地。
12月13日,《关于深化九龙江北溪生态环境检察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
华安县检察院、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检察院、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意见》。
此前,在福建省检察院的组织指导下,2022年10月,漳州市检察院倡议并会同泉州、龙岩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九龙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这为九龙江流域各地检察机关“携手共护母亲河”提供了样板和遵循。
《意见》聚焦三地流经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在依法妥善处理案件管辖问题、加强两法衔接配合、强化调查取证协作、推进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制度、构建守护九龙江北溪宣传矩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形成九龙江北溪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大格局、大合力。
会签仪式结束后,三地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开展跨区域协作的具体要求、九龙江北溪流域集中治理的实际问题、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就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实现上下游不分家、左右岸常联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的作用,进一步达成共识。
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漳州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华安)基地。大家对漳州市检察机关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希望开展更加经常、深入的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