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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清流县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河湖治理措施,加大河湖监管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在责任压实上再发力
按照“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域覆盖”组织体系压实责任链条,共设立县、乡河长73名,河道专管员133名。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专管员“一日一巡查”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清流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巡河,围绕水质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河湖“四乱”等开展巡河调研11次,召开河湖长制推进会议7次,高位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带动全县各级河长、专管员开展巡河护河4.6万余人次,上报处理问题3000余件。积极动员清流县市聘20名、县聘30名政协“委员河长”加入巡河护水队伍,开展“委员河长”履职培训会、专题视察调研,参与巡河900余人次,发挥“委员河长”监督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各项巡河护河行动40余次。
在源头防控上出实招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广绿色高效施药技术和新型高效植保器械,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控融合发展,减少农药施用量。今年以来,清流全县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35.4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36.1万亩次。绿肥种植完成5.7万亩、推广有机肥已完成36.8万亩、稻秆回田已完成10.8万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任务15吨。强化工业污染综合防控,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控在流域上游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强化生活污水垃圾防控,分片区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今年以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老城区生活出户管改造等项目,实现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15公里,实施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50公里。强化船舶污染防控,规范污染防治台账登记,落实污染物闭环处置,水运企业均已在船舶上设置废油收集桶,并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废油回收协议。
在行业监管上强力度
严格取用水监管,进一步完善水资源在线监测体系,清流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在线计量设施应装尽装完成率达100%,完成16家企业安装,开展取水监督检查200家次。强化水环境质量管控,贯彻落实三明市河湖长1号令精神,实行“晒水、议水、评水”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对本县内的国省控断面、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实行领导挂包负责制度,每月通报水生态环境质量晾晒情况。用好上下游联动机制,协调处理好跨区域事件,在与长汀、明溪、连城等县合作基础上,与永安市签署《关于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在河湖管护上下功夫
规范清理河湖“四乱”,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批复建设项目许可3个,开展县级“四乱”问题督查、暗访30余次,发现问题21项,督促乡镇及第三方保洁公司及时整改,已完成疑似图斑及暗访事件整改销号434处。强化部门联动执法,落实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今年以来,清流县河长办与清流县生态环境局、清流县检察院、清流县农水局、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执法共12次。加强企业排污等破坏水体环境行为整治,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0家次,其中已下达处罚决定书6家,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家。开展河道集中保洁,委托第三方专业化保洁公司对县域内的11条主要河道进行集中保洁,今年以来,累计使用机械约1800余台次,清理各类河道约200公里,清运各类垃圾约2000余吨,水葫莲5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