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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采砂对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十分重要,需要各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福建省安溪县河道众多,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战线长。当地水利部门积极创新机制,强化与公检法部门合作,打击零星盗采,巩固非法采砂整治成果,推动河湖面貌不断改善。
多部门汇聚法治合力
安溪县水利局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严厉打击”的工作思路,采取疏堵结合、部门联动、专项整治等方式,以乡镇为单元,瞄准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拉网式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促进河道砂石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
安溪县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河长履职内容,细化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监督管理。对全县范围内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河逐段核实和调整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在机制创新方面,安溪县建立河长、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五长”协作共治机制,构建“五长”联手、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处置高效的新格局。近年来,县河长办联合公检法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8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190余个;全县检察机关共办理河湖生态领域公益案件35件,县法院受理各类涉林涉水案件44件,县公安局立案涉河案件2件,为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机制保障。
针对打击非法采砂执法战线较长的问题,安溪县坚持多部门联动,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动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积极收集各类线索,有的放矢开展打击行动;同时,结合河湖长制,织密河湖水域巡查防护网。集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河道专管员、第三方巡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巡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及时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安溪县还积极整合执法力量,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县水利局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及时移送非法采砂案件。安溪县水利局严格落实福建省、泉州市水利部门要求,开展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目标、重点和要求,集中力量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巩固提升河道采砂整治成果。2020年以来,安溪县水利局共立案查处12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非法采砂违法行为。
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安溪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横幅等渠道,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以典型案例提升执法震慑力
2023年4月26日,安溪县水利局收到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移交的线索,称苏某某涉嫌在安溪县长卿镇扶地溪八里桥段河道内非法采砂。安溪县水利局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堆放在八里桥附近的3个砂堆进行现场勘验、绘制草图、拍照取证;同时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次日,安溪县水利局对其正式立案查处。经查,苏某某于2022年5月雇人在八里桥河段筑拦河坝,并利用钩机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开采河砂200立方米左右,所采河砂部分运到其养猪场使用,部分堆放在河道旁边空地。
本案涉及人员较多,证人证言、证物收集工作量大。执法人员积极走访,及时固定证据。案件涉及非法采砂量的确认,需对现场堆放的砂堆进行技术鉴定和价格认定,分清现场堆放的3堆砂堆的权属,确认苏某某外购河砂量等情况。2023年5月,安溪县水利局委托福建省专业机构对苏某某违法开采的河砂进行矿产资源破坏技术鉴定。2023年6月7日,安溪县水利局发函县价格认定中心对涉案河砂进行价格认定。
县水利局最终决定对苏某某作出罚款11万元等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苏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其非法采得的河砂移交长卿镇政府处理。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安溪县水利局围绕案件办理,积极向涉案人员及周边群众进行普法,力促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我们将继续强化部门合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提升河道砂石合法化、规范化开采、利用能力。”安溪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