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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上游碧波荡漾,这是“检察蓝”每时每刻的守望。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眼闽江源头流域水生态保护,加强跨区域协作,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强化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治理,为全市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现代化检察保障。
南平市顺昌县境内的富屯溪是闽江上游三大支流之一。4月12日至13日,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深入南平市实地调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情况时,在这里强调,保护母亲河,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福建长远发展。
流域治理任重道远,生活污水垃圾处置、水源污染治理等都是需要解决好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南平市检察机关为保护母亲河提供了一位“好帮手”——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培昌。
在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中,李培昌获全国“最美河湖卫士”的称号。他最喜欢人们叫他“河长助理”,因为他特别倾心于“河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以法治手段助力美丽河湖建设。
2022年9月,顺昌县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建西镇某村河道边长期堆放的杉木皮散落在河中无人处理,不仅污染了水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更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该院随即与河长制办公室成员联合前往调查了解水域情况,并向建西镇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对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的监管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河道边长期堆放杉木皮的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全面自查自纠,并整改完毕。而这只是该院推动“河长+检察长”机制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作为水生态画卷中不可或缺的一抹“检察蓝”,南平市检察机关通过部署开展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全市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检查审视,带动和促进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工作,提高生态检察监督实效。
2021年7月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共依法办理涉河涉水公益诉讼案件14起,促使清理河湖“四乱”21处,整治非法养殖5个,助力相关行政机关切实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
保护闽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不仅造福闽江两岸的居民,也能让闽北地区的“好风景”走向“好经济”、“好经济”迈向“好生活”。
沿着闽江流域一路走来,或岸边漫步,或泛舟碧波,或远眺鸥鹭……水清岸绿的美丽南平,正成为人们生活休闲的水美城市。南平市检察机关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推动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流域安全、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