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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安市郊天气晴好,龟湖两岸水清岸绿,景色宜人,吸引大批市民沿溪散步赏景。在溪畔来往的行人中有一位身着橙色马甲的大叔神情认真地巡查着河道,他就是该河段的河道专管员——池泽平。
池泽平正在执行当天的河道巡查任务,只见他熟练地在手机上打开“河湖精灵”APP,上面就开始记录了他当天的巡河轨迹图,他一边沿河巡查,一边对发现的河岸垃圾进行拍照上传存档并进行打捞清理。对巡查中河道边存在的“乱堆”“乱占”“乱采”“乱排”、电毒炸鱼等违法问题,现场不能解决的他及时记录和上报等待河长进一步指示。巡河任务结束,立即打开事件上报界面,填完相应的数据,指尖一点就完成了当日的巡河日志。“有了这个APP之后,巡河和上报变得简单多了!”池泽平说道。
据了解,像池泽平这样的河道专管员在福安市各乡镇(街道)共有101名,他们负责专管河道的日常巡查,垃圾清理和涉河问题上报,而他们上报的信息将上传到河长办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河长办工作人员对专管员上报的问题进行审核分级并交办给相应的乡镇(街道)河长办。针对特别重大的涉河事件,市河长办还会协调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联动处理。
这套以“专管员发现问题、乡镇处理问题、河长办督办问题”为核心的运营模式被称为“河湖物业化管理”。2019年福安市河长办提升河湖管护新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模式,招标河湖管护专业公司参与河湖管理,以设立相应的组织架构、人才队伍、运行机制为目标,组建了一支河道专管员队伍,完成了河长制工作从无到有的建设,实现了河道问题从无人管到有人管、常态管、专业管的转变,实现河湖物业化管理1.0模式的突破,其创新经验被福建省河长办认可并在全省推广。
经过几年的运行,“河湖物业化管理1.0模式”也暴露出了一些机制上的弊端,具体表现第三方河湖物业公司受县级河长办合同管理,河道专管员聘用集中于河湖物业公司,同时河湖物业公司承担河道专管员河湖问题督查督导考核,河湖物业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乡镇和街道河长办的主体责任受到削弱,部分乡镇(街道)河长办在河湖问题处置方面表现出怠慢推诿,离开乡镇(街道)的支持第三方河湖物业公司在处理河道问题时也力不从心。
在经历了河湖物业化管理1.0模式运行后,针对“1.0模式”下的主要问题,经过总结、反思和改进,2023年福安市河长办升级河湖物业化管理2.0模式,以强化责任、深化措施、显化成效为目标,下沉巡河责任主体,河道专管员的雇佣关系由第三方河湖物业公司转移到乡镇(街道)河长办,乡镇(街道)河长办拥有河道专管员的直接管理权,有效缩减了管理距离,杜绝了因异地管理而衍生的专管员与乡镇推诿问题,从而有效促进乡镇河长与河道专管员共同履职的责任主体,督促“运动员”跑起来,跑到位。同时,督查考核职能上提,在县级河长办增设督查督办管理中心,第三方河护物业公司剥离巡河职能,强化督查督办职能,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依托无人机、智能装备等技术工具,从数据抓取、流程简化、考核评估等方面深化落实督查督办考核工作,充当专业“裁判员”,与“运动员”乡镇河长办及河道专管员定好规则,督查督办到位,考核到位。
河湖物业化管理2.0模式,督查督办体系与巡查体系的分离,进一步明晰了县级河长办督查督办中心的复核督办考核职责与乡镇河长办的河道管理职责,福安市河湖物业化管理2.0模式实施运作以来,据福安市智慧河长管理平台数据显示,乡镇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3654次,上报并处置简易垃圾事件28423例;开展无人机全流域巡查12次,飞行里程10274公里,上报事件1023例,处置完成964例,正在整改中59例;市河长办督查督办中心督查巡查104次,发现问题302例,督办处理294例,8例正在督办整改中。河湖物业化管理2.0模式有效地推进了河湖日常管护效率,河道垃圾得到及时清理,“四乱”问题被有效遏制,沿岸居民和企业环保意识日渐提升,污水直排情况得以整治,水生态环境获得明显改善,交溪流域福安辖区河道治理成效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