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7月28日,永春县制定出台《特定地域单元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有效破解了生态产品价值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环境监测数据不标准、评估标准不统一、社会认可程度不高等“核算难”“度量难”问题。
《规范》以永春县特定地域单元内的水生态产品功能量和价值量为重点,立足不同项目类型和应用方向,形成核算范围、核算原则、核算流程、核算方法、核算成果等内容。《规范》明确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12个具体科目的核算方法,并根据项目类型及核算需求,综合水生态系统物质供给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确定特定地域单元水生态产品价值构成及其变化核算。
《规范》的出台,为永春县特定地域单元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水生态保护、产业融合发展、市场化运作、担保融资等方面应用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有效提高了特定地域单元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永春正有效推动融水贷、南星溪谷亲水旅游、十里桃源生态廊道建设等试点应用。
下一阶段,永春县还将结合经营开发、担保信贷、权益交易等,加力推动核算成果应用和典型案例打造,让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尽快落地见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河湖生态价值实现提供“永春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