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河长制湖长制 > 河湖动态

莆田市创新人大代表监督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来源:莆田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15:05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近年来,莆田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探索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河湖长制工作,建立责任体系、畅通监督途径、优化履职方式,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建构河流伦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木兰溪获评“人民治水·百年功绩”治水工程、幸福河湖优秀案例等荣誉称号,莆田河湖长制工作连续7年获全省考核优秀等次、并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建立体系,巡河全链条。工作专班推动,成立市、县级人大代表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按照一河(湖)至少1名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员,市、县、乡三级代表监督员分别每月、每周至少对77条市、县级河湖开展一次日常巡河,监督相应河湖(段)长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落实河湖保护管理职责等,助推木兰溪、萩芦溪干流国省控断面水质分别达Ⅲ类、Ⅱ类,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代表河长互动,市、县、乡三级400多名在册代表监督员对巡河中发现亟须解决的重大情况,向河湖长提出现场办公建议,各相应的河湖(段)长在开展“河长日”活动、日常巡河等履职时,邀请相应的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员共同参与巡河、问河、督河,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答代表疑问,共发现解决问题1700多个。志愿群团出动,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在校师生、社会团体等共同组建10余支巡河志愿队伍,运用代表活动室、“时间银行”等平台参与河湖管护,拓展“监督圈”,扩大“守护群”,2024年开展爱河护河志愿活动400多场次,《幸福河湖  青年接力——三色河小禹保护木兰溪志愿服务项目》获第七届全国节水护水志愿服务专项赛二等奖,助推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畅途径,督河全方位挂图式监督,制作市县级河湖流域、污染源、施工“三图”,代表监督员巡河、问河、督河等工作要素和意见建议、问题线索等数据汇聚至“全市一张图”河长云平台,并反馈至相应的河湖(段)长,做到代表巡河、问题流转办结等工作流程“一网通办”,线上闭环问题约3万件,实现管河、管人、管事“三管齐下”,“5G+木兰溪全流域数字化治理项目”亮相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示范式监督,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确定2条内河作为年度重点监督对象,以水质提升为靶向,按照 “一河一策”,逐一梳理河湖问题,建立河湖问题清单库,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强化监督问效,助推木兰溪获评全国首批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延寿溪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打造全国幸福河湖新标杆。清单式监督,建立“一月一清单、一县一类别”问题销号制度,分区、分河、分类编制问题清单,逐项梳理归纳工作要点,督促分阶段、分批次整改,整改结果限期反馈督河代表,代表意见建议逐一回应,共发出交办单23份,按单滚动处理河湖事件1000多个。

  三、优化方式,问河全效能。智库议水,建立省、市、区三级专家代表智库,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选定6件重点代表建议、9类民生水利工作现场监督,监督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和年度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处理水事诉求达上百件,助推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南岸入选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典型案例。立法护水,先后颁布实施《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莆田市河湖林田长制条例》等9部涉水实体性法规,开展水法水资源条例等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审议内河管理条例,特别是为河湖林田长一体化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奖惩活水,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代表进行正面宣传,参评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优秀代表;通过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市直部门、河湖(段)长、县区(管委会)政府等对象,适时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打好治水监督“组合拳”;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的整改结果,纳入河长办成员单位和河湖(段)长年度绩效考核,2024年监督河湖长开展河长日活动700多场次、巡河2.8万多人次,一对一约谈乡级河长约200人次,助推全域消除劣V类水体、全年I-Ⅲ类水质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