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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移民安置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系统部分功能优化调整服务、提供年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相关技术服务。
二、报价文件要求:(1)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对附件中服务内容的承诺;(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报价文件于2025年8月29日17:30时前送至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9楼。联系人:林元彦,联系电话:0591-87403360。
四、本项目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13万元,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附件:2025年度移民安置系统系统优化及运维服务工作要求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2025年度移民安置管理信息系统
运维服务工作要求
一、服务目标
基于部署于福建省政务云上的移民安置系统,优化水库实物指标汇总填报、移民安置进度填报,实现对移民安置系统的平稳运行。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对系统部分功能优化调整服务、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一)系统优化调整服务
1.实物指标录入优化,取消原分户分点的实物指标登记模式,改用以县为指标的登记模式,同时需要保留原系统安置项目中已录入的分户数据,保证原项目实物指标数据可查询;
2.增加实物指标快速上传录入的功能,系统配置实物指标清单,可供操作者进行下载、填报;
3.移民安置进度填报优化,进度报表填报内容按照最新我省移民安置的管理要求进行调整。
上述功能优化调整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上线,并得到用户确认合格。
供应商若超期无法完成系统功能优化调整,并得到用户确认合格,则视为供应商无法履约,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须赔用户50%合同款作为违约金。
(二)系统运维服务
1.指导各地移民安置相关机构完成在建和新建移民安置工程的年度计划登记及工程进展填报,解决填报过程中的技术与操作问题;
2.指导各地移民安置相关机构完成安置验收等阶段相关操作问题;
3.协助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完成数据的填报查询、进度跟踪,并对接水利数字画像系统、省水利厅数字赋能平台,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技术与操作问题。
(三)数据更新汇聚支撑服务
通过QQ、微信、电话和远程协助等方式,负责指导和协助各设区市及下属县(市、区)移民安置相关工作机构人员日常使用安置系统操作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对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移民安置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做出响应,提供故障解决方案并及时处理故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相关系统补丁或更新升级应用软件,及时发现预警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修复相关系统安全隐患等及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算。
四、主要成果
(一)按服务要求完成适应性调整,符合安置工作要求并得到业主的确认。
(二)省市县三级移民管理部门和相关工程建设单位能在系统上完成项目登记、进度填报、投资概算等工作流程,并能汇总相关的结果。
(三)每半年提交系统运行分析报告。
五、服务考核
服务考核分两期进行,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工作情况,给予阶段性服务考核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访问情况、系统响应情况、故障处置情况、数据备份情况等,总分100分,考核分数将作为当期合同款支付的依据。考核分数90-100分(含90分),支付当期合同款100%;考核分数80-89分(含80分),支付当期合同款80%;考核分数70-79分(含70分),支付当期合同款60%;当期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当期合同款。
六、付款方式
合同款分三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系统功能优化改造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合同款;(2)服务期过半后,根据服务考核的结果,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3)服务期结束后,根据服务考核的结果,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实际支付金额根据考核评定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