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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国有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采购通知书

来源: 省移民发展中心 时间: 2024-11-15 09:40:00点击数: {{pvCount}}  字号:大 

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拟采购国有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服务项目。现请有服务意向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工作内容

  对本中心当前所有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等相关服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现“一物一卡一码”,为后续的资产管理、优化与盘活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资产盘点实施

  对单位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性、系统性的盘点、登记、核对和评估的工作。包括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目的与要求、并按计划进行盘点服务实施。

  2.数据整理与分析

  全面盘点单位资产,核实固定资产实物账与固定资产系统账,整理出相应三套报表(正常使用,盘亏、盘盈)。通过对盘点结果进行深入的数据分析,做到准确掌握资产的当前状态,包括资产数量、种类、价值以及使用状况等,并确定资产盘盈盘亏量以及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数量。针对盘亏资产应查明原因并确定责任、调整账面记录、审批处理后注销相应卡片。针对盘盈资产应确认真实性及原因、审批处理后更新账面记录。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依据相应证据认定为损失。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单位账实相符,提高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3.盘点结果编报

  在对盘点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基础上,填报盘点报表形成详尽的资产盘点报告,全面反映盘点情况,包括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潜在的改进空间。

  在盘点报告中,需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以帮助单位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资产管理制度完善

  盘点工作完成后,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审视并完善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改善管理流程等手段着重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加强对资产的全面监管与保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资产数据上报

  资产清查盘点后,需要将数据以接口形式上报至本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撑平台及本省级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

  二、 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2.服务响应: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对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

  三、报价人应提供材料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报价人需提供报价及相关服务承诺(服务技术要求见附件1);

  5.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6.需提供一正一副两份材料。

  四、采购要求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2.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预算:控制在5万元以内。

  五、报价文件的受理

  1.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4年11月19日15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 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2层。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7852790)。

  2.评选方法:报价超过5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技术和服务要求

  1、盘点内容:国有固定资产。

  2、资产时间:1992年12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止。

  3、资产数量:约1000件。

  4、盘点要求:

  4.1、资产账与实物相符; 

  4.2、实物与资产卡相符; 

  4.3、协助实物与登记人及所在处室相符; 

  4.4、列出固定(无形)资产盘亏盘盈清册; 

  4.5、对无法查明问题的资产,列出清单; 

  4.6、对记录不全的资产,根据盘点核实的情况进行补充登记; 

  4.7、对未贴标签的资产,在盘点结束后重新补贴标签; 

  4.8、对资产清查提出处置意见(包括盘亏盘盈资产); 

  4.9、提供资产盘点报告; 

  4.10、根据采购人资产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管理建议; 

  4.11、按新国标对资产分类进行规范统一,同类资产统一分类。

  4.12、根据资产的使用用途情况,在系统中对卡片进行完善协助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拨、报废处置、消账等固定资产系统相关手续办理;

  4.13、对土地、房屋、构筑物及车辆等重点资产逐个核对,协助完成产权明晰手续。

  5、资产管理标签化,赋予每个实物资产唯一的资产条码标签,实现实物资产、资产信息卡与资产标签的统一绑定。资产标签将作为“资产编码身份证”伴随着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

  6、盘点模式多样化,灵活适应资产盘点需求。考虑到各单位的盘点场景差异,资产盘点支持扫码盘点等多种方案,灵活适应各单位的资产盘点需求,满足资产盘点管理要求;

  7、盘点业务规范化,确保账实相符。根据管理要求,单位应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8、管理过程透明化,动态监管资产盘点态势。对盘点任务发起、资产盘点、资产信息变更、资产盘盈盘亏等业务环节实现闭环管理,达到盘点服务工作过程中的全程电子化管控效果,并可实时向管理部门展示各项盘点任务执行进度与成果,帮助单位即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让盘点工作更透明,动态掌控资产盘点态势;

  9、系统应用智能化,大幅提升盘点效率。本次清查盘点服务期间中使用管理系统和移动端小程序辅助单位进行资产管理。统筹资产盘点智能化应用,科学辅助资产盘点工作。

  10、为完成本项目,供应商须自备以下设备提供资产清查服务。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打印机

1台

碳带

若干

合同包

投标报价

备注

1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元整。

(小写金额):             元整。

 

  11、为满足资产数据上报部分工作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与佐证材料,提供资产数据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台以及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同步对接服务相关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12、为满足资产数据上报部分工作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与佐证材料,提供资产数据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台以及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互联同步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附件2

  报价单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    元(人民币)

合同包

投标报价

备注

1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元整。

(小写金额):             元整。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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