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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请符合有关条件的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法律服务事项
(一)对中心有关重大决策、规划、决定等,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对中心起草的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论证以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审查或者协助起草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四)对中心有关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五)对中心有关重要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纠纷和特定事项的处置出具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六)参与有关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七)对涉及中心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进行研究、论证,代理中心作为当事人的复议和诉讼案件。
(八)协助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干部职工开展有关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等。
(九)参与中心有关重大课题研究,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十)办理中心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为福州市区。成立5年以上,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承办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二)法律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具备3年以上相关经验。
(三)法律服务团队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业绩,办理过具有较高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工作方式
(一)现场服务。通过参加专题会、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或者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听证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对中心办理涉及法律的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者电话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法律意见。
(三)日常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保证随时为我中心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中心拟作出的有关重大决策、规划、决定等事项以及法律文书、文件等,在一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服务期限和费用
(一)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二)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实行合同包干价,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8万元,服务费用年底一次性支付。
(三)如需委托律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如独立起草立法文件、实施立法效果评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对重大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依法另行商订专项协议。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二)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三)根据前述关于法律服务事项以及竞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方案。
(四)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报价文件于2023年3月8日17:30时前送至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9楼。联系人: 叶先生,联系电话:0591-87403360。
七、中标方式: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