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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年度稽察中介服务,委托方案具体见附件。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正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业务检查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报价文件要求。(1)按稽察中介服务要求提供报价文件;(2)稽察服务实施方案;(3)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报价文件于2023年2月28日17:30时前送至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9楼。投标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10364,13107618000。
四、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18.688万元,我单位将对各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稽察中介服务方案进行审核,对方案符合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附件: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2023年度稽察中介服务采购方案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3年度稽察中介服务采购方案
为保障2023年度水库移民稽察工作计划顺利完成,缓解稽察工作任务财会专业人员缺乏等突出矛盾,拟购买中介服务配合中心完成相关工作。为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稽察中介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2023年3月至11月,配合中心审计监督处对长乐、集美、同安、安溪、古雷、荔城、光泽、明溪、连城、福鼎等10个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稽察,并提交稽察成果。
(二)服务方式
会计事务所每组需提供不少于2名业务水平高、熟悉专项审计业务工作的财务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参与中心审计监督处组织的稽察工作,稽察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地不少于5天,并服从中心稽察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服务要求
审查移民资金到位情况;审查资金使用是否执行后扶资金管理制度,是否专款专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转移、挪用、挤占等问题,检查报账是否完整、准确,有无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和签章,检查报账财务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检查报账票据是否合法有效等;审查会计科目使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审查相关往来款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以往年度稽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
二、经费预算
稽察项目采购服务已列入中心2023年度预算,稽察项目预算价20万元。实行费用总包干,中介服务机构自行承担派出人员在稽察服务期间发生的住宿、交通、餐饮等业务经费。
三、采购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8〕29号)和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以成本核算测算的稽察中介服务费用18.688万元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通过市场比选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工作小组审核报价供应商资格和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审查供报价应商报送的稽察服务方案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对符合工作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中介服务机构要求
(一)中介服务机构需具有正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业务检查能力。
(二)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三)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审计(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严格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既定的目标、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向省移民发展中心报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相应的工作档案,并对其检查结果和工作质量负责。
(六)不得将承担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七)在检查工作中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