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 2022-01-13 10: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部署,全力推动信息公开与水利业务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水利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等3项草案进行意见征集。二是认真做好“十四五”水利相关规划公开工作坚持规划编制和公开同步推进及时公开了《福建省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分管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专场新闻发布会对规划进行详细解读,并举办在线访谈等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及时更新水利厅网站上的法规公文截至目前,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9件,其中64件由我厅出台,14件由省政府出台,1件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四是做好水利厅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主动公开全部69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公开职务任免等人事相关信息66条。五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发布水利厅本级及厅属有关单位政府预决算信息59条,公开厅财政和采购相关信息82条。六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及时在专栏发布53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二)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化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在厅网站“水利减灾”栏目实时更新水雨情、台风等数据,并在汛期设置专栏发布灾害信息。二是深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信息公开,全发布节水行动等节水相关信息55条。深化河湖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福建省河长制工作简报,在“绿色发展河长制”专栏我省河长制相关信息964条,其中转发地市相关信息808条转发省外相关信息344条。深化水生态治理修复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受理和结果,推进我省水系连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相关信息214条。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共发布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相关信息125条,发布企业和个人信用及其他相关信息40524条。深化乡村振兴水利保障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2条。

(三)提升政策解读发布回应质量和效果一是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目前,我厅现有“福建水利”“福建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等9个政务新媒体,形成了“宣传矩阵”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围绕重点工作举行新闻发布分管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十四五”水利发展蓝图三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受理网站回复公众参与类信息450条,转办省12345平台群众咨询监督投诉件34件。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水平,共办理并按时答复13件依申请公开。

(四)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和“一网通办”我厅69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申请、受理、审批、办结结果推送“一网通办”。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厅网站共开展了50次周检测服务12次月检测服务,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持续推进融合应用,实现了厅网站与省网上办事平台、厅网站APP移动客户端、闽政通APP以及政务新媒体有关栏目等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同源。三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制定下发《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先后投入专项资金130多万元,用于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运营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0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取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183.9609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1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1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1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看,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上级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日益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进步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重大决策草案发布形式不够多样,公众参与热情不高。三是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

2022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水利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二是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方式,征集重大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群众的参与度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在网站升级改版同时优化设置公开类别,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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