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时间: 2020-01-14 08:4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水利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解读力度,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执行标准等内容。2019年我厅主动公开“《福建省河长制规定》解读”“福建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关于厅本级审批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等12条政策解读文件。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更多采用数据案例、图片图解等形式,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如《福建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的意见》即采用图文解说进行解读。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厅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2019年我厅水利厅网站上开展关于《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修改意见和《福建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征集,并公开结果反馈。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包括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游祖勇带队前往省水土保持试验站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监督员赴福州开展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督查等相关执行情况。三是深化水利“放管服”信息公开,继续推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更新机制,做好水利厅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8项行政许可、4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和1项行政确认等共16项27个子项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均部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福建省证照服务系统、闽政通APP、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失信联合惩戒”。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水利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年度考核指标,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截止11月30日,福建省水利厅网站已发布各类信息4350篇(条)。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截至11月30日,“福建水利”、“福建防汛”和“福建省河湖长制”订阅数分别达到6619人、12700人和1608人,三个微信公众号多篇文章阅读量达千人以上,防汛防台风期间单篇文章甚至达万人以上。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及时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16项27个子项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均部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福建省证照服务系统、闽政通APP、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失信联合惩戒”。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形成了行政审批“一套标准”。实行全省网上审批服务统一实名身份交叉互认,落实“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库共享”服务。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主动公开并报送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文件169份,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3件通过网上申请,4件通过信函申请,均已按时答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处室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的理念和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认真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厅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厅分管领导亲自指导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其中“福建省河湖长制”按水利部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列入河湖长制工作检查评估范畴。三是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注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标注主动公开的在文件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0

行政强制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65034375.48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质量效能有待提升等。2020年,我厅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机制制度建设。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流程和复文格式,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监督管理,持续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管好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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