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水利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深入贯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注重公开质量,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将我厅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实施步骤、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事项;制定了《2014年度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公开水利信息。截至11月底,通过福建水利信息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00多条(份)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42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及时向“两馆”移交相关资料。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报送工作,按时将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移交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截至11月底,共向“两馆”移交242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资料。
3、结合实际加强信息解读工作。针对本部门重要和最新的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依据、意图、实施路径和政策亮点等进行信息解读,并在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先后围绕《福建省水功能区划》、《培训费管理制度有关政策》、《会议费管理制度有关政策》、《差旅费管理制度有关政策》等,进行专项解读。
5、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狠抓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加强福建水利信息门户网站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水利要闻、防汛抗旱、政务动态、公众参与和网上互动等常规栏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注重开辟领导关心、公众关注、内容权威的专题栏目,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基本做到常规工作有更新、重要工作有报道、重大活动有专题。今年以来,福建水利信息网站已发布各类信息2300篇(条),网访问量已突破2587万多人次,日最高访问量超40万人次,成为全国同行业及福建省直政府网站中有较大影响的网站之一。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立10个目录,及时分类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1月底,专栏公开信息达403条,其中公文242份,水利重大建设项目41条,预警信息130条,专栏浏览量达409686次。三是主动采集电子监察信息。由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采集,全年未发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期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超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超限回复等问题。四是及时填写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仔细核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同时认真做好原始台帐记录、整理、保存工作,使报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五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14年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6件(主要申请文件内容公开),目前6件申请件均及时规范予以答复,无一超过时限,没有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抓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依托福建水利信息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事项、审批类型、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主办处室、会办处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各类信息,并提供资料下载,所有行政审批和转变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均接受网上申报,办事状态和办理结果可随时查询。
7、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水利行政执法由市、县(区)水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省级无行政处罚信息。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8、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在水利信息网上发布《2013年度福建省水利厅决算说明》、《2014年福建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说明》等预决算信息,在年度的“决算说明”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为规范资金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履约及工程款拨付监管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水利厅机关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和《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等资金管理制度。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4、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照省级政府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所有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均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
15、抓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定了《2014年度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列入信息公开重点。截至11月底,公开了41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内容涉及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大中型水库等相关重大水利工程信息。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25、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公布在建水利重点建设工程进度和省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查设计单位信用备案等信息。在省水利信息网站设立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专栏,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对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对违规单位、人员进行失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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