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217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16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1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6-01-04 10:25
漳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函》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形成了《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定为二类坝。
请你局按照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做好安全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大坝坝体渗漏观测,及时对坝体渗漏部位进行防渗处理;加强坝顶通车安全管理,大坝坝顶确需兼作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尽快完善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按规定开展安全监测,加强资料监测整编分析;按有关规定对存在明显故障、已达折旧年限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附件: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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