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1-00064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1〕4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31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2021年度度汛方案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1-04-06 12:09

泉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2021汛方案的请示》202150号)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度汛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当前形象面貌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泉州市安溪县白濑乡,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为改善下游灌溉、生态用水创造条件枢纽工程为大(2)型Ⅱ等工程主要由拦河坝、电站引水系统、库区岩矿巷道及隧洞(道)封堵体、电站厂房、升压开关站及过鱼建筑物珍稀植物保护园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88.00,总库容5.44亿立方米。

工程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C1标段已完成1号2号交通桥桩基砼灌注、下部结构砼浇筑及梁的预制安装上坝路路基土石方开挖、路肩墙及路堑墙埋石砼浇筑、边坡喷锚防护及部分边坡CF网植草防护“两站一园”园区边坡段土石方开挖、埋石砼挡墙浇筑及部分边坡锚喷支护。C2标段进行拦河坝左岸上坝防汛公路(左岸坝肩段)原始地形联合测量,以及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场平12弃渣场清表施工。

二、主要意见

1. 同意工程度汛时段为4月1日至10月15日大坝工程度汛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204.59米;1号、2号弃渣场区度汛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分别为209.35米、207.62米;1#施工道路度汛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204.59209.35米;主要施工工厂设施、管理及生活区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 基本同意度汛方式为河道天然过流。

3. 基本同意汛期施工项目及计划

4. 基本同意水文气象预报、险情抢护、应急措施和后期处置措施

三、有关要求

1. 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按照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岗位责任,备足防汛物资,及时开展预案演练

2. 各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及有关工程措施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启动有关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3. 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汛期施工计划,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2021年度度汛方案评审意见(闽水技评〔202123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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