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0〕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1-15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0-01-1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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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土保持工作站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项目属扩建建设类项目,位于长乐区。中国民航局、福建省人民政府项目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进行批复福建省发改委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批复项目包括南北两块远机位机坪及相应滑行道道口。项目征占地总面积28.73hm2工程挖方总量为13.57万m3回填量为5.82万m³,余方7.75万m³,暂时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工程总投资24092.09万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8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7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957.9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8.73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和时段、内容和方法以及点位布设。

三、有关要求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水土保持方案不包括相应拆迁安置工程。

(二)应依法依规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省水土保持工作站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四)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要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每年3月底前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六)所需砂、石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厅、省水保工作站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闽水保站审2020〕1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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