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124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5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提案》(202610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着力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形成了一批路径多元、机制灵活、成效显著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为全国推进“两山”转化实践提供了可借鉴推广的“福建样本”。
一、关于建立核算应用机制事宜
(一)推进标准化核算机制。我厅组织开展《福建省水利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反映水利生态产品保护和转化成本的价值核算办法,构建水利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同时,推动建立河湖生态产品评价规范,构建“区域河湖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级体系。福建省、南平市和永春县分别制定了《南方红壤丘陵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碳汇核算技术指南》《河流湖泊及沿岸植被生态系统碳汇方法学》《闽江上游河流湖泊及沿岸植被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指南》及《永春县特定地域单元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等标准,为全省水利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依据。
(二)完善涉水数据共享机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整合河湖长制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等核心数据资源,依托河湖“天地网”监管体系,搭建河湖管理数据共享平台,为生态产品动态监测提供坚实的水利数据基础,夯实全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数据底座。
(三)推动核算结果应用。将河湖生态产品核算结果与河湖生态保护、河湖长制考核、项目审批等工作挂钩,把河湖水质保持、生态修复成效、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推动核算结果在河湖保护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中的应用,提升河湖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关于畅通市场交易渠道事宜
(一)拓展生态产品交易品类。我厅已完成全国首笔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碳汇交易与贷款项目,率先建成河湖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并完成项目签约,首创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反哺流域保护治理的模式。指导各地开展用水权交易、“节水贷”“取水贷”等市场化实践,不断拓宽水资源价值转化路径。“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水权交易235宗,交易水量达2.2亿立方米,龙岩水权交易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为丰富全省生态产品交易内容提供水利支撑。
(二)规范产品交易平台运营。积极配合规范泉州河湖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等相关载体运营,梳理河湖生态产品交易流程,推动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托河湖管理数据优势,为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匹配和高效对接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实现“一键供需高效对接”。
(三)推动交易资源整合与网络拓展。整合各地生态产品交易资源,推动将河湖生态产品纳入相关数字化交易平台,依托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完善交易网络,提升河湖生态产品交易便捷度,助力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深走实。
三、关于完善多元生态补偿事宜
(一)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我厅积极参与《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修订工作,密切配合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系数,按要求提供各相关流域用水数据。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采取省级统筹安排、上下游市县共同筹措的方式筹集补偿资金,按照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状况、森林资源和水资源控制等核心因素分配资金,明确上游地区补偿标准高于下游地区,严格落实“下游补上游”原则,推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落地见效。
(二)健全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立足河湖管理职能,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生态司法、公益诉讼+碳汇”等赔偿模式,探索健全非法占用河湖水域岸线、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非法采砂等行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明确赔偿标准、流程和方式,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
(三)探索多元补偿模式。依托河湖长制协调机制,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形成“谁受益、谁补偿”的良性机制。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收益的一部分用于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河湖长制管护,推动生态收益反哺河湖管理。
四、关于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事宜
(一)助力开发涉水绿色金融产品。持续深化“节水贷”应用,进一步为节水企业、节水项目和节水服务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节水领域。同时,推动将河湖碳汇预期收益权、水域使用权等纳入抵质押范围,助力金融部门推出相关普惠金融产品,支持河湖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及河湖长制相关项目融资,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二)强化涉水数据与信息支撑。整合河湖生态产品、生态补偿补贴、河湖生态交易、水权交易等相关数据,依托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和河湖“天地网”监管平台,为绿色金融服务提供精准的涉水管理数据支撑。配合推动绿色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降低金融机构在水生态资产尽调和风险管控方面的难度,助力绿色金融更好地实现生态保护价值。
五、关于分类推进试点示范事宜
(一)打造涉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2025年我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福建省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指导意见》,从3大任务10项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导南平光泽县充分利用水环境优势,大力培育发展水生态康养旅游,推动“水生态+文化+康养+旅游”深度融合。通过整合高家水库、霞洋水库、北溪河流等优质水资源产权和水域经营权,培育发展垂钓运动休闲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个“中国山水休闲垂钓名城”,推进“河产城”一体化综合开发,持续推动水文化创意产业业态升级,构建文化、商贸、旅游互动产业链,成功打造白水际瀑布、莳光山居、“浪漫油溪”“醉美饶坪”等一批水文化创意项目。
(二)总结推广典型示范经验。及时梳理各地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类总结不同类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模式,持续探索拓宽“两山”转化的水利路径。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推动提案中相关建议落地见效,持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探索具有福建水利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不断完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涉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刘 奇
联系电话:13850105609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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