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053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2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25-04-18 09:50
陈丽琴代表:
《关于将黄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列入2025年项目规划的建议(第16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黄潭河治理工作,自2019年以来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6147万元,治理河长68.799公里。特别去年以来,我厅多次和水利部沟通对接,编制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将包括黄潭河在内的中小河流纳入治理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持续关心支持黄潭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同时请龙岩市对照水利部中小河流整流域治理要求,组织黄潭河流域相关的上杭县、新罗区完善黄潭河整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并通过省水利“项目管家”系统完成申报,争取将黄潭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早日纳入实施计划。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欧阳钦从
联系电话:13860690568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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