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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9 16:0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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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取用水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对省级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从我厅已审批的39家取水许可管理对象中,按不少于总数25%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登记信息、取水工程(设施)、贸易结算计量设施管理、取用水管理、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2023年5月至8月。

  检查方式:由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牵头,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工作由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于7日内将检查报告报送至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联系人:林海滨,电话13600821148。

  附件:1. 取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非水力发电)

  2.取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水力发电)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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