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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4-04-25 09:4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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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2年5月27日在福建省水利厅网站进行首次公示。目前,已初步完成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评价、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九龙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以科学规划、合理有序利用水资源为指导思想,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与福建省的相关规划及生态保护定位相符。规划工程实施将使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最小下泄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陆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保障流域的供水能力。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推荐的各项工程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流域规划的实施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如需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通过电子邮箱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1114559349@qq.com)。纸质版报告书可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

  公示期限为自本信息公示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福建省水利厅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591-87539021

  (二)环评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丘工

  联系电话:0591-87661620

  邮    箱:1114559349@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副楼

  附件:1.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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