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配电房提升
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市场比选通知书

来源:省水科院 发布时间:2025-09-25 15:40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各报价供应商:

  为保障科研及办公用电需求,我院拟对配电房进行提升改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市场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报价单位按附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或限价项目超过限价标准)的视为无效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勘察回执单。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派人前往项目现场勘察,熟悉现场环境、现状和需求目标,确保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并经项目现场人员确认后,将该勘察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供应商的确定

  对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由我单位采购小组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若中标者放弃,则依次递补。若有两家或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均为最低价,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五、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9月30日17:00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3号;联系人:陈安妃;联系电话:0591-87593027或87593020)。

  附件:1.配电房提升改造项目报价单

  2.现场勘察回执单

  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