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厅行政服务中心、各评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要求,按照省发展与改革委、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通知,以及我厅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等均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进行受理,对一些需要提交纸质报告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可通过快递渠道报送申报材料。
二、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即日起实行告知承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知申请人通过网络领取证书。对申请人承诺的全部内容是否属实的全覆盖核查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