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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报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成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31 10:14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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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按照《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的要求,各地应于520日前报送本辖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成果。但是,至今各地尚未正式上报,为及时完成全省汇总工作并上报水利部,现要求如下:

一、明确调查摸底成果内容。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通知》要求,审核汇总本辖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即:《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统计表》《入河排污口现场情况调查汇总表》(附表25)及调查摸底工作报告(附件6)。

二、加快报送摸底工作成果。《通知》(附表25)及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应由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最迟于6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我厅水政水资源处,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省厅专项办邮箱。

三、高度重视摸底成果报送。近日,唐登杰省长批示要求大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摸底、规范整治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确保调查摸底工作成果及时上报。

联 系 人:水政水资源处黄斌燕

联系电话:180657617770591-87552820

专项办邮箱:fjrhpwkzxxd@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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