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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省级水利风景区的通知

来源:厅河湖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2-16 15:5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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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及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有关要求,已完成第十二批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相关程序,现批准并公布厦门市杏林湾水利风景区、福鼎市赤溪水利风景区、惠安县科山水利风景区、寿宁县武曲水利风景区为“福建省第十二批省级水利风景区”。

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动新时代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福建幸福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积极贡献。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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