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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来源:水利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20 09:4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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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移民函〔2023〕910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电移民行政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水利部水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总结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历史经验,持续推进水库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利部拟在已部署开展的中国水库移民大事记和口述实录编纂工作的基础上,于2024年基本编纂完成中国水库移民志。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编纂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移民和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严格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库移民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规范化、完善化发展历程,突出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水库移民工作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的历史成绩和巨大贡献及经验启示,为推动我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为水库移民世界难题的破解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任务分工

  中国水库移民志分为国家总志和省级分册。水利部负责国家总志编纂,其中典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案例内容由相关省份提供,请各流域管理机构做好国家总志编纂配合工作。省级水库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省级分册编纂,已编有水库移民志的省份,要补齐缺失年份并按照省级分册编纂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对水利水电工程和移民人数较少的省份,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是否编纂。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史观。坚持唯物史观,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水库移民工作这条主线,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客观回顾总结新中国水库移民工作的辉煌历史。

  2.坚持修志为用。着眼于现实需要,系统总结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的经验教训,要求所录内容具有资政价值,确保志书更好地为水库移民高质量发展服务。

  3.坚持统一步调。省级分册是编纂国家总志的基础,必须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协同,整体推进,确保移民志编纂工作有序开展。

  4.坚持突出特色。充分把握当代社会文化需求和水库移民志的本质特征,在坚持科学性的前提下突出反映水库移民工作的行业特色、时代特色、地方特色。

  5.定量定性结合。既要有规模、标准、投资等量化数据,反映水库移民工作成就,又要有定性的效果陈述,体现水库移民工作重要经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技术标准。水利部将出台相关技术文件,对国家总志和省级分册编纂的凡例、基本篇目、编写说明、行文通则等提出技术要求,请严格执行。

  2.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市县有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规划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等,全面收集水库移民相关资料,通过口述补史等方式填补资料空白,系统反映移民发展历史。

  3.成果报送要求。各单位应将省级分册最终成果报送中国水库移民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报备。所报成果须经主编(或总纂)签名,并随附终审意见1份。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请将电子文本(excel、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SKYMZ70@163.com。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6月底前,提交典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案例(分省名单表和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2024年10月底前,报送省级分册初稿。

  3.2024年12月底前,报送省级分册终审稿。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中国水库移民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水库移民司承担。各省级水库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要组织专班,专人负责省级分册的编纂工作,并密切配合中国水库移民志编纂委员会的工作。

  2.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要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成果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编审程序,从严审核把关,按要求编纂和送审,确保编纂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落实经费保障。编纂和出版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筹措。

  4.加强保密管理。参与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库移民司 陆煜 电话:186****1718

  周平平 电话:151****9268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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