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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等知识,省水土保持工作站自2023年5月起推出“每周一识”水土保持专题科普宣传,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助力我省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1.重点治理区(key rehabilitation region):
水土流失严重,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需要开展大规模和集中治理的地域。〔1〕
2.生态环境恶化,水旱风沙灾害严重,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
注释:
〔1〕见《水土保持术语》GB/T 20465-2006,4.6。
〔2〕见《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九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