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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8 16:1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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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

为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113号),省水利厅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各设区市(含平潭)“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并于2022年8月底前将本市(区)“十四五”各个年度用水强度控制目标报省水利厅备案。“十四五”期间各个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与2025年一致。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2025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行政区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立方米/万元)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农田灌溉有

效利用系数

福州

28

12

19

0.586

莆田

12.5

15

34

0.5741

泉州

26

11

20

0.5704

厦门

10

9

11

0.5959

漳州

23

15

38

0.5760

龙岩

20

15

51

0.5791

三明

23

22

60

0.5711

南平

24

30

90

0.5741

宁德

17

12

44

0.5580

平潭

1.5

24

15

0.5850

备注:用水总量统计不含工程引调水、非常规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量,以及火核电直流冷却非耗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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