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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11-01 15:2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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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冬春季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0〕51号)部署,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省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工作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充分考虑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要组织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要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控施工区电、油、气等规范使用及存储,落实施工区、办公区的用电设备安全,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火灾防控工作。12月底前,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倒逼项目参建各方落实整改责任。

  二要加强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厂房、生活区、办公区,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上岗,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积极做好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

  三要加强厅属各单位办公区的用电、用气等火灾隐患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使用超额用电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等问题,切实做好办公区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针对冬春两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横幅等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安全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实效性。

  二是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三是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结合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即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疏散路线提示、消防逃生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提示,工作人员“一懂三会”,即懂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逃生自救,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并结合水利实际,认真做好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科学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

  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省厅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处,承担日常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对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及时管控,并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置。

  (三)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问责制度

  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省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和厅属各单位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的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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