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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具体金额、科目及项目详见附件。请你们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2年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