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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2-01-24 10:2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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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2021年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结合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组织全省水利行业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宣传解读,强化学习效果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2. 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各地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监督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3. 深入开展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全省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四个方面整治内容,落实区域协调、干部挂钩、领导飞检、整改督办、信息报告等机制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水利部和省安委会要求,制订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时间安排,确保三年行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地推进落实。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入分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逐项推动落实(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用,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水利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5. 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闭环管理。严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水利工程建设处、运行管理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监督处分工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6. 加大水利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加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单位或企业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监督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7.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整改。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涉及的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做好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有关处室分工负责)

8.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堤防水闸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开展农村供水管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暗访检查,逐步完善小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地限时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关处室分工负责)

9. 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文监测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加强水质监测特别是实验室的质量与安全工作监管。重点加强水文监测野外作业、勘测勘察野外作业、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生产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厅组织审查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技术审查等工作。(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0. 加强厅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继续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筹措水利安全生产经费,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1. 强化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常态化、岁末年初、复工复产期、汛期及“十一”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地。(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巩固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12. 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分别细化和完善项目法人、施工企业和水管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和评审标准,并建立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在信用市场、文明单位以及行业表彰等方面的应用机制。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对存在违法行为与严重违规行为、重大隐患处置不力和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清出达标行列。(监督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13. 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每半年对各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公布排名,强化安 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业务处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指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 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监督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4.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推动将水利安全生产 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推进执法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地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季报告制度,各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至少报送1件本季度针对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监督处会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负责)

15. 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八闽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水利部“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6. 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清单

2.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3.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责任清单

4. 福建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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