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11-29 15:28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部署以及省政府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系统活动的安排,结合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我厅定于2020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教育培训、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托“水润八闽论坛”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邀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谈体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谈安全生产强监管措施,并撰写以“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为主题的署名文章。

  (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组织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为主要内容的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竞赛答题活动。通过登录“水利监督网”(http://sljd.mwr.gov.cn)、“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http://jazx.mwr.cn)、“博安云”(http://www.bosafe.com),点击进入“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参加。

  (三)《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

  组织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加以“争做水利安全将军”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活动。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登陆小程序注册后参与活动)。

  (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宣传“五进”工作。围绕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进企业等,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文艺宣传,利用大喇叭、宣传橱窗等载体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农村;深入宣传社区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围绕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万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操作式、实战化的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加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将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产品介绍可登录“http://www.anquanyue.org.cn或http://www.china-safety.org”查询。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见附件2);6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人:厅监督处吴小萌、陈峰,电话0591−87527976,邮箱fjssltjdc@126.com;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宣教用品征订请联系李强,电话010−64463432;水利安全生产特刊征订请联系李坤,电话010−6320527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