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推进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省厅安办制定了《全省水利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全省水利行业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主要规定和具体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抓手,推动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上新台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1〕51号),现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自觉的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全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推动落实“三个必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掀起新安法学习热潮
1.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形式,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2.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监管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法律条文逐条逐款学习领会,切实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内容,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省厅将于年内举办一期新《安全生产法》视频培训班,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全面解读,全面把握监管执法新内容,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熟悉法律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具体内涵,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3.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新措施、新要求、新罚则,使遵规守法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纳入“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管理新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三级安全教育”,将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企业员工遵规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二)广泛开展专题活动,强化学法普法成效
4.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工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
5.开展主题知识竞赛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新《安全生产法》修订为背景,发动本级机关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专题知识竞赛,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6.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特别是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法定权利、义务和处罚规定等,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发出一封信,要求他们学法遵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传达贯彻至每位员工,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三)严格规范贯彻落实,形成守法用法长效机制
7.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过程中,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做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宣讲、询问、抽考、交流等方式,做到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新标准,严格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实。
8.开展配套制度梳理修订。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梳理现有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规定,凡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要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文件,探索加强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
9.制定宣贯承诺书。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研究制定一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承诺书,就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开承诺: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10.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借助省水利厅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政务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11.强化线下宣传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印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发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展板、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12.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引导广大员工学习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内容,营造的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各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推进的学习宣贯格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学习要点、细化宣贯要求、抓好具体落实,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省厅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动员,迅速行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运用多种方法途径,探索创新宣贯模式和方法,将新颖快捷的新媒体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在全省水利行业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全员覆盖,突出重点。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确保各级水利部门监管执法人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引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熟悉和运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实现全省水利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四)督促指导,确保实效。为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扎实推进,省厅将加强对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安全生产督导复核、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新安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