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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年终岁末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30 17:0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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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厅属各单位:

  近期,我省厦门、宁德两地陆续发生了两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当前,已进入第四季度,叠加疫情、台风和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年终岁末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于伟国书记、王宁省长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秋冬季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根据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从严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决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汲取教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以及10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的事故教训,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强职工食堂、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和范围,教育驾驶人员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和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当前正是水利工程施工的黄金时期,也临近年末,容易出现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现象和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制止无视安全规章突击生产、为赶工期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行为,坚决制止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忽视安全工作情况出现。要重点加强对基坑开挖、隧洞施工、围堰施工、沉井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的检查,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坍塌倒塌事故。要加强对施工和生产作业场所、临时工地住房、生活燃气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各水库大坝、水闸、水利行业水电站管理单位等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利用汛后有利时机,对水库大坝、机械设备、库周边坡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隐患,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四、狠抓整改,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抓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工停产整顿,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抓实抓细, 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认真落实监督、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执法、问责“6个清单”和“一县一册、一企一档”要求,实现动态闭环管理。要坚决把查大风险、除大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紧盯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深查、细查、严查,全面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福建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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