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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7-27 10:5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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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近期,省内先后发生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罗源县“4·13”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当前又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福州市罗源县“4·13”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南平市延平区“4·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的通报》有关精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对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深入贯彻落实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批示和厅党组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落实。要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夯实各层级、各环节责任,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保持清醒头脑,克服厌战情绪,严防松懈麻痹,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落实、真见效、真有效。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站在安全生产第一线、最前沿,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至各级水利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防止停留在机关而企业不学习、不知晓、不落实。要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全省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重点针对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和水利建设工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要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事故隐患,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对重点单位场所、重大风险隐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措施实,对发现的隐患和检查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销号;要把是否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既解决点上问题、又重视面上带动,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全力抓好督促、指导和整改落实。省、市重大水利工程挂钩督导组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在排查问题、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参照省厅做法建立挂钩督导工作机制,对在建水利工程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督导,及时报告和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省厅安委会,提请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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