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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当前,各类水利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陆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国务院安委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水利安全生产情况,结合我省水利实际,现将做好水利行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落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紧盯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和关键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行业重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复工复产期间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农村供水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复工复产人员身体健康。要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生产、安全和应急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复检。要按照安全风险高低,突出重点、细化方案、精准施策,把安全措施逐一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边坡坍塌、高空坠落、燃气爆炸、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深化安全监管。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靠前监督、做好服务,指导帮助复工复产单位解决遇到的问题。要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水利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水利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复工复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所辖各区域、管理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提前预警并分级管控。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与建设单位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岗位防疫措施、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技能。
四、加强值班值守,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预案演练,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疫情下的抢险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等各项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出事故。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避免信息漏报、错报、瞒报,事故报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上报。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