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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0-06-17 14:53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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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近期,省内外先后发生2起安全事故。6月7日15时许,在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梅花大道发生闽FY2965大巴车与闽F1089G小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6月13日16:40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槽罐车爆炸冲出高速公路,导致周边部分民房及厂房倒塌,截至14日10:00,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受伤,其中重伤24名。为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夏季高温以及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于伟国书记和唐登杰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更强的政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车辆和危化品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龙岩上杭“6·7”交通运输事故和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对所有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对所属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出车前车辆检查,做好夏季高温防车辆自燃工作;强化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的监管,提醒驾驶员在匝道等特殊路段控制好速度,谨慎驾驶,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有存放危化品的厅属单位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要及时移交管理,对于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要及时按要求和程序进行消除。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要结合夏季高温、潮湿特点,开展消防、防触电、防雷击、防高空坠落、防中毒中暑、防倒塌、防人身伤害事故、防汛等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宣传,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要安全,处处保安全,自觉杜绝不安全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

  四、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严防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不放心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工程、关键场所等要组织力量死看硬守,确保不出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建立问题清单、登记造册,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现场处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整改,必要时予以挂牌督办。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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