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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核实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9-09-03 16:0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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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为做好水利部对我省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经研究,厅强监管办公室决定成立核实组,对全省各地市部分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核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

  1. 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情况;

  2.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 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

  二、核实依据与方式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核实依据水利部《2018-2019年度质量管理评价评分细则(质量管理效果)》(附件1)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进行核实;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核实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进行。

  情况核实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情况核实工作结束后,各核实组将情况核实结果与业主、各参建单位现场反馈。

  各地市按照准备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好备查资料。

  三、核实时间

  2019年9月7日~12日。

  四、核实组成员及联系人

  核实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3。

  五、核实项目

  核实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相关部门确定1名核实工作联系人,并于9月5日前与各对应核实组联系人对接。

  (二)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情况核实工作,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利部《评分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9年9月22日前上报我厅监督处。我厅将于2019年9月底前,在本次情况核实的项目中随机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联系人:廖德朋,电话0591-8752797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82267419@qq.com。

  (三)情况核实成果将应用于《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评价平台》。

  (四)情况核实组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项目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只允许一位熟悉工作技术人员参与核实工作。

  (五)相关市、县提供工作便利,交通费、伙食费按有关规定结算。

  附件:1. 2018~2019年度质量管理评价评分细则(质量管理效果)

  2.准备材料清单

  3.核实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

  4.核实项目清单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9月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