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厅属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22日,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曾林村附近道路窨井施工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窨井施工较大安全事故的通报》(闽安委办〔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强调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高风险性认识,认真开展水利行业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切实抓好隧洞、基坑、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应急预案和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突出行业安全重点,抓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贯彻《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压实压紧水利安全生产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工作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化解管控,从严从实人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着力抓好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今年以来及以往在历次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与问题的整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进行梳理和落实。各级专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核实并督促、指导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道路窨井施工较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