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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资源简报(第六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16 14:5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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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动态】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要求

“十三五”水资源管理要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4 25 26日,水利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副部长周学文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抓好八项事关水资源管理全局,又十分紧迫的重点工作。

一是抓紧完成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实现2020年用水总量指标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全覆盖,在完成5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础上,尽快启动其他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各地要组织推进省内跨市县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二是加快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明确不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2018年完成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和预警系统建设。

三是逐步完善节水政策制度体系,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立节水财政奖补政策,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

四是不断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

五是积极稳妥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试点省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支撑保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试点工作,没有纳入试点的地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大胆探索。

六是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作用,加快水价、水权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七是大力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发挥好国控一期项目作用,抓紧开展国控二期项目建设,“十三五”末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70%以上,实时掌握供水人口20万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状况并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八是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今后的考核要不断提高目标完成情况的赋分比重,完善考核组织和工作程序,推进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      

                  (摘自《水利部网站》)

 

我省又有30家省直(属)单位

列为2016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

 

分别是: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和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要求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于2016930日前报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报告书》,由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节水办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审核,发布节水型单位名单,授予“节水型单位”称号。                         

      (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省水利厅公布第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各地政府申报的情况,经研究,确定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南靖县、德化县、泰宁县、永定区、漳平市、霞浦县、柘荣县等10个单位,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各试点单位要在防洪排涝、供水保障、水环境达标、水生态健康、水景观优美、水文化建设、水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好规划,开展试点,先行示范,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省水利厅)

 

【基层动态】

 

厦门市溪流管养“小微信”大平台

 

厦门市水利局近日总结推广了翔安区“微信群”管养溪流的经验做法,要求岛外各区全面建立溪流管养微信群,推动溪流养护各项措施的落实。据了解,为落实《厦门市溪流养护实施办法》,翔安区在聘请区级溪流养护巡查监督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建立1个区级和4个镇(街)级的溪流管养微信群,加强区、镇和养护单位人员相关信息沟通,强化巡查督查,加快问题整改,实行奖优罚劣,使“小微信”发挥了大作用,有效提升了溪流管养水平。

                                                       (厦门市水利局)

 

南平市下达实施水生态文明

城市建设试点市建设任务责任书

 

3 16 , 南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南平市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建设任务责任书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武夷新区管委会20162017年的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体进度以及责任主体,要求各地对照任务,全力推进,确保20162017年度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南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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