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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资源简报(第五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06 16:0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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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动态】

 

敖江流域河长制现场会举行

 

    4 月27 ,敖江流域河长制现场会在罗源举行。副省长洪捷序出席并讲话。

洪捷序指出,2015年及2016年第一季度敖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整个流域水环境质量比上一年度有较大改善,但当前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仍然存在石板材整治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水环境质量压力加大等问题。他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石材整治,限期关闭石板材加工企业,加强渣场安全管理,推进废渣综合利用,着力解决“牛奶河”问题;抓畜禽养殖,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加快禁养区外养猪场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加强养殖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着力解决氮磷超标问题;抓矿山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裸山和铁超标问题;抓河道管理,着力保护水生态环境;抓美丽乡村,着力建设宜居生态环境。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推动政策落地,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功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河长、河段长职责,齐心协力,加强督查整改,切实改善敖江流域水环境,确保山仔水库水质达标。              

   (摘自《福建日报》)

 

【基层动态】

 

大田县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校培训课程

 

大田县委党校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县科级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418日,县水利局党委书记林书设应邀为100名学员作河长制工作专题辅导,具体介绍推行“河长制”背景、实行“河长制”目标、主要做法及经验启示。     

    (大田县水利局)

 

山美水库水环境监测船成功下水

 

4 22 ,山美水库水环境监测船顺利吊装下水,该船配有GPS导航仪、剖面采水系统、柱状采泥器、标准采水系统和走航YSI水质多参数仪等专业监测设备,进一步提升水库巡查、水质移动监测、快速反应和水质污染预警预报能力。

(泉州市水利局)

 

【他山之石】

 

许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取得成效

 

  作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河南省许昌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积极探索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初步形成了河湖水系连通、园林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崭新格局。

  一是实施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改革。在全省率先进行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改革,成立许昌市水务局,出台《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印发《许昌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把原住建局承担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城市防汛、河道管理等职能划入市水务局,并接收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城市供水等单位,将城市供排水、市区防汛等职能整合,成立许昌市供排水监管中心,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多龙治水”问题,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

  二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市、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取水许可管理信息登记台账,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对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指标;对已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指标的县(市、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指标;对未经取水许可审批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

  三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强化对取用水大户的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重点抓好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大户的监管。推进大中型灌区及农业园区取水计量的监管。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用水定额标准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取水许可;对超定额用水的,严格执行水资源费累进加价制度。

  四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颁布《许昌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初步建立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的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合理确定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纳污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制订入河排污口和入河排污量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入河排污量统计和通报制度,对入河排污量超标地区和取水户,禁止新增入河排污口和排污量。

  五是建立管理与评估指标体系。加快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了水资源管理系统服务器、终端等硬件设施的安装,许昌市水资源监测分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已基本建成。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编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确定考核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把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是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制定《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环境保护和管理实施意见》、《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水质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从建立和完善环境准入、生态补偿、排污许可、闸坝调度、河道卫生、河流生态等六个方面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建许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河长制,强化工程设施管理,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全方位保障水环境质量。以水资源保护、水事案件查处、清河专项执法检查、市域边界水事纠纷调处为抓手,推进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广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爱水、护水意识。     

(摘自《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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