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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在项目审批中加强了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量分配论证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要求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文件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并在项目评估的时候作为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未出具相关文件的项目,均不受理项目评审。2013年度共完成40件重大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工作。
省教育厅 一是深入开展“节水”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抓自查找差距,抓竞赛树先进,抓宣传促普及,抓制度重长效。二是全面持续开展“节水”实践,大力推进中小学生行为养成。三是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加强中小学生节水教育。主要内容是:开展夏令营活动,寓教于行;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发挥教育阵地作用;依托社会实践活动,巩固教育成效。
省公安厅 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查处污染水资源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刑事拘留24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2起。主要采取“六个一”的工作措施:“召开一次研讨会、举办一次专题培训、下发一批学习资料、查处一批大要案、督办每一起案件、建立一个工作机制”。
省财政厅 一是加强全省水资源质量监测。支持水利部门开展供水水源地、行政界河、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两年共安排资金8700万元支持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积极筹措资金,用于促进水源保护和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县级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隔离设施等。三是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管理。2013年省财政安排水资源费支出1亿元,把水源地建设、保护和水资源质量监测作为水资源费使用的重要内容。四是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先后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探索生态利益共享、治理共担的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省环保厅 一是水质状况保持优良。“六江两溪”122个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整体水质为优,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域功能达标率、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和交界断面达标率分别为98.2%、94.7%和99.3%。二是年度计划重点项目基本完成。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项目共162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47项,共完成投资额约14.6亿元。三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拆除水源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规范水源保护区建设。四是加强养殖污染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削减生猪养殖总量,遏制两禁区内养殖回潮。五是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新扩建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18座,新增日处理能力26.5万吨,新扩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170吨。六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
省住建厅 一是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改造供水管网557公里,改造供水厂规模33万吨/日,新增供水能力24万吨/日,新增供水管道1041公里,对33个县城供水水质进行106项水质全分析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新增处理规模26.5万吨/日,新增污水配套管网约1000公里。三是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30座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污泥量约占全省总量的80%。四是开展运行评估考核工作。
省农业厅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2008年以来省级以上累计投入资金4.46亿元,带动县级及茶叶企业投入20.5亿元,共建成标准化生态茶园51.7万亩,辐射带动全省建设生态茶园80万亩。二是注重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改善农田土壤环境。三是推广新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四是强化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推广使用有机肥。
省林业厅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338.4万亩;二是强化水源地森林封育,完成封山育林1056.3万亩;三是实施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完成林分修复补植160.8万亩;四是开展丘陵山地茶、果园和墓地生态治理;五是着力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10.6万亩,林木择伐面积提高到30.6万亩,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0%;六是发展林下经济,编制《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落实5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不同模式的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七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出台了《福建森林防火条例》;八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补偿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偿基金32592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偿基金40706.89万元,其中水资源费2800万元;九是强化补偿基金管理,建立管护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长效机制,推行“一卡通”发放补偿基金。
省海洋与渔业厅 一是完成重点渔业养殖水域水产养殖规划编制并颁布实施;二是大部分完成2013年度重点渔业养殖水域水产养殖网箱消减任务,累计清退网箱3852个,完成清退任务量的86.4%;三是主动配合好流域水环境整治,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实施生态修复,在闽江、九龙江流域主要干、支流的40个放流点,放流苗种6322万尾,投资920万元;四是加强全省重点流域江河入海口污染物总量的监测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海水淡化示范项目,分两期建成规模为5万吨/日的海水淡化厂。
省卫计委 一是开展2013年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在2036个监测点中共检测样品3984份,合格3498份,合格率为87.8%。二是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人员培训。举办了2013年福建省饮用水监督监测培训班和水质检验技术培训班。三是开展盲样考核,严控饮用水水质监测质量。四是加大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加大饮用水卫生宣传力度。
省质监局 在标准化服务方面,完成了《行业用水定额》(DB35/T 772-2013)省地方标准修订的颁布工作。在计量检测方面,全省共检定水表50多万台件,每年对检测机构开展的水表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严格做好计量授权到期考评和授权工作,开展水表能力的比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因水表计量问题的投诉,对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省物价局 一是制定我省“十二五”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调整计划,拟在2014年底前一次性将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到0.1元/立方米;二是促进城市供水计价方式改革,全省设区市城市中有7个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5个城市实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泉州市还对印染、皮革、造纸、石材、电镀、洗车六大行业实行了超定额用水差别水价;三是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协同省住建厅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气象局 一是认真做好全面人影作业服务工作;二是首次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应急响应人工增雨预案,纵向协调、横向配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受益乡镇近400个,累计受益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三是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条件与效果检验研究》、《增雨防雹火箭弹作业安全保障技术规范》等项目获得立项;四是继续做好空中云水资源评估工作,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
省法制办 在办理涉水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标准,认真稳妥地把好涉水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确保出台的涉水相关文件及政策合法有效。在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对该《实施意见》的制定是否有上位依据、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内容是否与现行政策相符、水效率控制是否得当、水功能区纳污限制审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要求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该《实施意见》合法有效,从而推动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以顺利施行。
团省委 一是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暨“学习长汀经验建设青春家园”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指导各地团组织开展适宜青少年参与的各项生态环保实践活动;三是借助“银团合作”平台,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四是组织动员省青商会会员企业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加快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和节能产品,大力推广青年科技示范项目;五是与省农科院、周宁县政府签署合作项目协议,筹建福建亚高原生态农业青年创业(周宁)孵化基地;六是注重队伍培养,成立福建省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联盟。
省电力公司 2013年福建电网主要水库总来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38.3%,比多年同期均值减少14.5%,水库来水总体属偏枯。电网各级水库调度人员统筹考虑水库防汛、发电、通航、生态用水,合理安排水电日发电计划。一是根据电网各统调水电厂来水特点和调节性能的差异,开展电网统调水库群、水火电、风电及燃气等多种电源联合优化调度工作;二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做好降雨时有调节能力水库水位的回蓄工作;三是加强水库来水分析和预测,及时调整水库发电方式。
电信福建分公司 一是确保“全球眼“防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与福建省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为福建省九地市的大型水库(或渔排)提供“全球眼“防汛远程视频监控服务;二是确保全省水文系统网络稳定运行;三是对政务内网实施提速改造,保障福建省应急视频会商系统运行。
联通福建分公司 一是配备专职服务团队;二是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预警;三是定期组织网络巡检,排查隐患;四是汛期重点保障;五是定期回访客户和分析用户网络运行情况,及时调配备品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