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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农水水电处
2021年我厅将“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厅农水水电处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制定《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解决工程建设、责任和制度落实、群众诉求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补齐农村供水设施工程短板,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农村饮水问题,积极推动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
2.补齐工程短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投资7亿元,受益人口55万人,截至9月底,全省已完成投资7.46亿元,受益人口54.4万人,分别占年计划任务数的106.6%、98.9%。
3.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省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专人专班负责,设立工作台账,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指导市、县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9部,构建三级监督投诉网络。制定《省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明确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在农村饮水监督电话群众诉求事项办理中的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诉求事项统一受理、及时转办、属地办理、限时反馈、跟踪督办、逐一回访、适时通报等办理流程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累计收到群众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80件,截至9月底,已办结75件,剩余5件正在办理当中。
4.做好工程维养。进一步落实市县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全力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中央维修养护资金6761.2万元,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4838处,服务人口444.4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88.9%、97.7%和94.4%。大力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目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已全部实现收费,水费收缴率已达99%,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5.5%,有力保障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5.强化工作督导。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建4个工作组赴9个设区市17个县(市、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68个乡镇136个村共544户,开展村级供水工程和入户调查。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下发“一县一单”,督促当地水利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上报整改成果。同时,分管厅领导带队赴莆田、南平等地,随机抽查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督促市县认真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把问题和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6.开展排查监测。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开展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查立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截至9月底,共排查农村供水工程18492处,存在饮水反复问题476处,已解决473处,剩余3处正在整改当中。
二、存在问题
1.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且较为分散,建设标准低,净水设施配套等硬件基础薄弱,工程短板较为明显,供水水量、水质易受台风、暴雨、干旱等环境因素影响出现反复。
2.工程运行管护方面。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量大面广,大多数实行村级管理,管理人员多为当地村民,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偏弱,难以满足日常管理要求。
3.农村供水水价方面。当前农村供水水价普遍较低,未能及时调整,地方财政对农村供水水价补贴机制还不够健全,既不利于促进节水,也不利于工程后期运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主要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完成。督促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程建设任务,倒排工期,加大人力、物力、机械力量的投入,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今年项目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出台《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在水源、水厂、管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
2.保持渠道畅通,确保问题整改。继续巩固群众反映农村饮水问题的受理、督办、回复、回访等工作流程机制,畅通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饮水问题及时受理,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督促落实整改,逐一跟踪回访核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在用水方面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加强排查监测,确保工作成效。围绕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加强常态化排查和监测,对发现问题采取清单化管理,统筹资金安排,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解决影响群众饮用水的问题,同时,继续发挥“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联系卡”作用,加强动态跟踪,防止出现问题反复,巩固好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