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及河湖管理,具体金额、科目及项目详见附件1。
一、请有关设区市尽快将河湖管理资金连同绩效目标分解到县级,并抄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备案。
二、请你们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2.2021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工项目资金安排表
3.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