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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1-08-23 10:1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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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技术审核意见的函》(太湖防御函〔2021〕65号)和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港区财政局《关于申请2021年泉港安控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的报告》(泉港农水〔2021〕60号)收悉。经研究,现下达第三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用于宁化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及泉港安控区水利建设项目,具体项目、科目、金额见附件1。请你们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1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2.2021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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