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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5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5160万元,用于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山洪灾害防治、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按照水利部要求,2021年底前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进度必须完成80%以上,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市、县(区)水利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快财审进度,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 2021年福建省提前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2. 2021年福建省提前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 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安排表
4. 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安排表
5. 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安排表
6. 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安排表
7. 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项目资金安排表
8. 2021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安排表
9. 2021年福建省提前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