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闽水规〔2024〕6号
各市、县(区)水利(务)局、农林水局、发改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
按照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取用水管理实际,我们对《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再次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闽水水政〔2016〕67号)废止。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