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6-00147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6〕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8-2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6-09-04 09:46
漳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开发区漳浦县古雷开发区是漳州重要粮食产区和对台农业合作前沿。近年来,灌区内水库灌溉供水量不足,灌溉功能不断弱化,保灌面积萎缩严重,且各灌片渠系相对独立,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不足,渠道淤积、渗漏、损毁严重,大多数渠系建筑物年久失修、长期带病运行,无法满足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建设朝阳灌区,通过骨干渠系和配套建筑物改造,实现水源互通调剂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水资源利用效率,可有效提升灌区农业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对促进地方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任务、规模、内容及设计标准

工程任务为农业灌溉,设计灌溉面积58万亩,包括朝阳、土塔、浦东、长桥、澎水、浦南等灌区及周边耕园地。

工程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设计水平年2035年。农业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骨干输水线路长293.91公里,新建泵站6座、取水口2座;现状骨干输水渠道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渠道长139.95公里;新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工程1项。

朝阳灌区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

朝阳渠干渠桩号CY0+000~24+241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余新建骨干工程管道、隧洞、取水口、续建配套现代化改造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级别5级。浯江泵站、石过陂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马坪加压泵站、小径加压泵站、后井加压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官浔泵站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区内佛昙镇、赤湖镇、前亭镇范围内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外,其余范围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

三、工程占地、移民

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9489.86亩,其中永久征地43.86亩,施工临时用地9446亩,不涉及人口搬迁。

工程工期及投资估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315275.5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80146.45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投资19359.6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7207.3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562.10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责任,指导项目法人抓紧做好下阶段工作。

(一)按照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复核灌溉面积、新增供水量等指标。结合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细化水土资源供需分析,优化工程总体布局

(二)加快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要求,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工程永久和临时用地。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本审查意见印发后,原审查意见闽水审批〔2026〕24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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