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9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6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9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等四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88号),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排涝。通过新建防洪堤、护岸、穿堤(岸)排水管等,提高和完善沿线城镇防洪排涝体系,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9.308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长4.612公里,护岸长4.696公里;新建排涝涵闸1座、排水箱涵2座、排水涵管11处;升级改造将乐水文站。
二、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城区胜利、工业园区积善、规划城区乾滩堤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3级;蛟湖、大布堤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各段护岸建筑物级别为5级;胜利排涝涵闸及2座排水箱涵建设物级别为3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所有排水涵管的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城区胜利、工业园区积善、规划城区乾滩堤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蛟湖、大布堤段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堤防和交叉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设计。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的总体布置方案和断面结构型式。工程涉及金溪流域及其支流河道,分布于将乐县共6个堤段,具体布置如下:
1. 南口段:位于池湖溪左右岸及金溪右岸,左岸从水口中桥下游左岸400米处始,至北半村溪下游县道处止,右岸从井垄溪河口已建挡墙处始,至蛟湖大桥上游右岸岸坡处止。新建护岸长3.61公里,采用墙式护岸和坡式护岸。新建排水涵管4处。
2. 蛟湖段:位于金溪左岸,从蛟湖大桥下游乡道处始,至蛟湖小溪汇合口处止。新建堤防长0.887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排水涵管1处。
3. 大布段:位于金溪左岸,从大布村上游乡道处始,至规划建设道路止。新建堤防长1.143公里,采用直墙式堤。新建排水箱涵1座,排水涵管3处。
4. 胜利段:位于金溪左岸,从胜利村上游乡道处始,至百花溪左岸道路止。新建堤防长0.639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排涝涵闸1座,排水涵管1处。
5. 积善段:位于安福溪右岸,从积善工业园区地块上游山体始,至积善大桥右岸处止。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1.697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0.889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护岸长0.808公里,采用墙式护岸。新建排水箱涵1座,排水涵管1处。
6. 乾滩段:位于金溪右岸,从乾滩村上游乡道始,至乾滩村村道止。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1.332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1.054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护岸长0.278公里,采用墙式护岸。新建排水涵管1处。
四、工程工期与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设计概算总投资19127.63万元,其工程部分投资15382.5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2554.2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01.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89.01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四)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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